28
2013
10

喜欢做、不得不做和应该做

         不知道每个人手头的工作,是你喜欢做的事呢,还是不得不做的事?
         我想,有很大一部分人可能和我一样,都是不得不去做吧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可能更悲剧一点的是,所干的工作是自己最不愿意、最不喜欢干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,填报高考志愿时,我不知道自己最喜欢什么(包括现在也是这样),但很明确自己最不喜欢什么。性格决定命运,自己懦弱的性格,最终屈服于父母的压力以及命运的捉弄,偏偏让自己从事了最不愿意的行业。

        俗话说,男怕入错行,女怕嫁错郎。非常有道理,一定是归纳了很多社会现象得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女人最好的归宿,就是嫁个不错的老公,而不是靠自己拼死拼活去打拼, 否则累坏了容颜不说,女人太强了,还会影响婚姻的和谐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男人,入错了行,就像被阉割了一样,难展雄风。

        参加工作后的若干年,也曾尝试以请长假或勤工俭学等多种方式去打工,最终因脱离专业,以及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,而重新回到自己的工作单位。在这个年代,或许人人都浮躁过一段时间吧。

        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判断,常常很正确。他们反对的婚姻,往往在后面会出现问题。那么,父母对子女工作的推荐是不是也有一定的道理呢? 

        经过这么多年的碰壁吧,自己觉得父母的考虑或许也有点道理吧。不过,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,真的提不起精神,做起来没有成就感。

        有句话很难听,生活就像被强J,不能反抗,就学会享受吧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我就有了三个网站,一个是与工作相关的论坛,一个是比较感兴趣的免费博客,一个就是现在这个健康博客。换句话,就是不得不做的、喜欢做的和应该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人的精力和时间有限,必须关注才能获得成功。小米手机老板雷军的七字真言就是“专注,极致,口牌,快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曾经把自己喜欢的事放在首位,而最近坚持天天写日记,其实是尝试把“应该做的事”放在首位,但结果都是一个字:累!一边要工作,一边又要做自己的事,连休息、娱乐、社交的时间都没有了,结果精力分散,两头的事都做不好。此路不通。

        人生或许就要经过若干尝试,才知道回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结论是:
人不能浮躁 ,不得不做的事,应该放在首位,重点去做。应该做和喜欢做的事,暂且缓一缓,慢慢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周三,写作任务就结束了。以后的重点回到工作的网站,每天都更新资料和文章,执行雷军的七字真言;本博(或QQ空间)将变成周记,每周至少更新一篇文章,以学习和分享经验为主,;另外一个博客,每周更新一篇文章,以学习为主,写学习笔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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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:

1.两对半  2013-11-27 21:33:21 回复该评论
确实如此,这也是坚持41天日记后的最大感悟之一。人的时间、精力太有限了。
2.月球狂想  2013-11-27 10:44:23 回复该评论
人的精力和时间有限,有时候做太多的事情没有那么多的时间。周记也挺好的,加油[F]Effort[/F]
2.两对半  2013-11-27 21:33:21 回复该评论
确实如此,这也是坚持41天日记后的最大感悟之一。人的时间、精力太有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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